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4月12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14] 中国广电湖南公司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标包14:智能家居摄像头(第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沙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90%,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订单下达后10天内到货;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沙特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65%,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订单下达后20天内到货;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7.00%,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订单下达后20天内到货;
第四中标候选人: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92.00%,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订单下达后20天内到货;
第五中标候选人:长沙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89%,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订单下达后17天内到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沙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易艳凤,不涉及;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沙特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肖宏泉,不涉及;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曾治铭,不涉及;
第四中标候选人(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骁,不涉及;
第五中标候选人(长沙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志强,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沙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沙特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第四中标候选人(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第五中标候选人(长沙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中国广电湖南公司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标包14:智能家居摄像头(第二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沙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90%,税率:13%;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沙特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65%,税率:13%;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7.00%,税率:13%;
第四中标候选人: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92.00%,税率:13%;
第五中标候选人:长沙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89%,税率:13%;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广电湖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圣爵菲斯大酒店欢城四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8280057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德馨雅苑
联 系 人:杨波/黄永祥
电 话:18684844803(杨)、18507711075(黄)
异议接收邮箱:********************
项目招标师:谭龙江、张进进、沈斌、李光石、吕洁
日期:2023年04月07日